武汉监管局与辖区铁路检察分院全面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 | |
来源:武汉铁路监管局 日期:2022-06-28 | |
近日,为提高监管效能,武汉监管局分别与辖区河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从六个方面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了工作配合。一是健全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络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召开频次、主要内容和联络部门。二是明确移送案件线索范围,突出企业上报、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各类危及铁路公共安全且属于检察监督范围的线索。三是规范铁路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调查协作具体的内容,充分发挥铁路监管部门行业监管专业优势及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职能。四是强化专业技术支持措施,明确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内容,细化查阅、调取、复制有关卷宗材料的协助办案措施。五是实行重大执法、公益诉讼等案件会商处置机制,定期研判,共商处置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六是建立联合宣教、学习交流机制,联合开展铁路法律法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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